南京金牌律师网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服务项目 > 遗嘱遗产 >

继承房屋需不需要交契税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admin 时间:2014-8-28 9:14:42

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(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继承土地、房屋权属,不征契税。

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继承土地、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》【国税函[2004]1036号】的规定,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(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继承土地、房屋权属,不征契税。
  所谓契税,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、赠与等转移行为时,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。我国《契税暂行条例》第2条规定:“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:1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;2、土地使用权转让,包括出售、赠与和交换;3、房屋买卖4、房屋赠与;5、房屋交换。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,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。”
  相关法律知识:
  房屋继承过户手续
 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,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。因此,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。当继承发生时,如果有多个继承人,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。
  一、房产继承程序
 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,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。
  (一)继承公证
 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
  1、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;
  2、到死者所在单位(或者居委会、村委会)开具继承人证明;
  3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;
  4、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。
 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,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,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,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。
  5、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(遗嘱继承的情况)。
  (二)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
  1、房屋所有权证书;
  2、继承公证;
  3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  4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(收件窗口领取)。
  注:
  A、若房改房、经济适用房继承,还需提供《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》、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》(收件窗口领取);
  B、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,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  C、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;
  D、若继承人未成年,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(三)所需费用
  1、继承公证费
  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%或按照受益额的2%收取,最低不低于200元。
  2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
分享到:

服务项目

  1. 离婚事务
  2. 遗嘱遗产
  3. 家庭纠纷

法律咨询

  • 看不清验证码?点击刷新!

联系我们

事务所:南京金牌离婚律师网

执业号:13201200610493975

手机:13776695015

传真:

邮箱:13776695015.163.com

QQ:826138668

地址: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6号中青大厦1-120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