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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价上涨致离婚成本飙升 南京离婚纠纷平均上百万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admin 时间:2014-8-28 9:24:52

        2013年全市受理的离婚纠纷平均标的额为132.53万元,与2012年同比上涨86%。”24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2013年全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基本情况,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、房屋市场价值的提升,离婚的成本越来越高。

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武琼介绍,2013年,全市法院共受理离婚纠纷8207件,审结7289件。其中,一审案件7912件,审结7001件。在审结的案件中,当事人撤诉的有1612件,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2565件。二审案件295件,审结289件。审结的案件中,当事人撤诉的有86件,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60件。
  与2012年相比,2013年南京法院所审理的离婚案件呈小幅增长趋势。2013年,全市法院共受理离婚纠纷8207件,同比增长7.3%。其中,基层法院受理一审离婚纠纷7912件,同比增长7.1%;南京市法院受理二审离婚纠纷295件,同比增长13%。
  武琼表示,在离婚纠纷中,关于财产分割的争议占据了绝大多数,约占案件总量的59%;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争议占案件总量的28%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、房屋市场价值的提升,诉讼标的额也显著提高。2013年全市受理的离婚纠纷平均标的额为132.53万元,与2012年同比上涨86%。
  武琼说:“从2013年审结的离婚纠纷来看,离婚人群呈现出婚龄两极分化的特点,婚龄在3年以下的人群与婚龄在20年以上的人群成为离婚人群中的绝大多数。”根据对2013年案件的统计数据,婚龄在3年以下的夫妻离婚纠纷占离婚案件总数的38.1%,婚龄在20年以上的夫妻离婚纠纷占总数的20%。
  武琼表示,婚龄在3年以下的夫妻离婚反映出当前社会“闪婚闪离”的现象普遍,年轻人在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结婚,婚后由于急躁易冲动的性格特点,易发生矛盾,导致离婚纠纷。而婚龄在20年以上的夫妻离婚大多是因为子女成年、工作稳定、生活平淡,容易进入婚姻疲劳期,成为离婚纠纷高发的人群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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